【發布單位】外貿司
【發布文號】商務部公告2021年第13號
【發文日期】2021年06月22日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出口工作,支持國際抗疫合作,現將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或附條件批準上市注冊申請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產品列入“可供對外出口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產品清單(中國企業研發生產)”。清單將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批上市情況適時動態調整。
商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衛生健康委 藥監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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