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對外承包出口企業在貨物出口報關時暴露出許多問題,企業海關信用資質受到不良影響,亟需解決。今天心海報關小編為您整理兩大海運出口報關
難點。
一、各地海關執法力度與對政策解讀存在差異
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出口報關適用的海關法律依據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范》(海關總署2008年第52號公告)和《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范>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20號)。時隔8年的修訂公告對出口報關單中的合同協議號、申報單位、經營單位、運輸方式、提運單號、監管方式、備案號、許可證號等相關欄目的填制要求做了相應調整。
雖然我國海關相關法律依據較為健全,但全國各地海關在執法力度及對政策解讀上存在一定差異,導致情況相同的出口報關業務在各地海關報關認定結果并不相同,企業就會非常困惑,不知應按照何種標準操作。
近年來,海關總署加大力度推進標準執法,信息化管理、電子技術等科技手段在海關執法監督工作中得到充分運用,監督水平顯著提高,執法的差異現象正在逐漸減少。目前,海關正在進行海關總署直管的風險防控中心、稅收征管中心的“兩中心三制度”建設,目的也是要進一步統一規范海關執法標準,避免各地海關執法標準不統一造成的問題。
從企業角度來看,如果企業對執法結果產生異議,可以運用專業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與海關進行充分溝通,爭取讓海關執法人員了解相關專業知識,減少由于缺乏了解知識產生的誤判。另外,企業還可以對有異議的海關執法結果進行行政復議程序,以“討回公道”。
二、項目出口報關難度更大
目前,除一些可以在當地或第三國采購的物資材料(如水泥、鋼材等)或特殊設備外,多數中資企業的境外工程承包項目多從中國國內采購設備物資再發運到境外。在進行出口報關時,多數企業選擇委托報關行代理出口報關,而境外項目采購的產品從成套機電設備到普通生活物資,種類繁多,專業商品千差萬別,對沒有相關經驗的出口報關行來說,準確報關存在很大難度。如果代理出口報關出現問題并累計到一定程度,將直接影響企業的海關信用評定,嚴重的會被降級,引起企業其他信用方面的連鎖反應,因此要謹慎選擇出口報關代理。
上海心海報關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注于提供海運出口報關
及配套服務的AEO認證報關企業,在上海各口岸業務現場均設有服務網點,可以為客戶提供更便捷的出口報關業務。服務熱線 400-821-8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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